納稅將納入信用評價
納稅將納入信用評價 2022年7月1日起納稅將納入建筑業信用評價。每年度納稅信息評價有效期從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企業應于每年6月20日前,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按照完稅證明的稅款所屬期,填報上一年度納稅信息,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按照屬地原則核實企業填報的納稅信息,發現弄虛作假的,予以嚴肅處理并納入信用扣分(扣20分,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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